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哪些资料?
时间:2016-03-15 14:53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答: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杭州市失业证》)、1张2寸证件照;

  (二)属于困难家庭人员,即纳入市、区两级救助圈的家庭人员,还需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复印件。属于困难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还需提供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确认的《杭州市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援助认定表》;

  (四)残疾人,还需提供《杭州市残疾人就业援助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