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见习基地及招用见习结束后大学生的用人单位的补贴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6-03-15 14:5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答: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及招用见习结束后大学生的用人单位,具体补贴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留用补贴。见习训练结束后,非事业单位的见习基地为杭州市区生源见习学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性留用补贴。

  (二)见习基地建设补助。见习基地年度考核合格、考核期内见习学员达50人以上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可按见习人数享受每人2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基地建设补助。 

  (三)招用补贴。杭州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招用见习训练结束后1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600元/人的标准享用一次性招用补贴。招用补贴与留用补贴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