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来料加工业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4号)
时间: 2016- 02- 04 17: 02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快来料加工业发展

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来料加工业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7日

关于加快来料加工业发展

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来料加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脱贫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年底,全市巩固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5000人,带动从业人员20万人,实现年加工费收入10亿元;重点培育扶持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年发放加工费40万元以上的规模来料加工企业或基地150个;累计帮助30000人(次)低收入农民从业并实现年人均增收5000元。

    二、扶持措施

    (一)财政补助扶持。继续实行专项补助政策。2016—2018年期间,市财政以2015年低收入农户来料加工情况为基数,每年预算安排12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并根据当期扶贫对象总人数、低收入农户从事来料加工人数、通过第三方支付的低收入农户来料加工费总额、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增收数额、吸纳低收入农户从业的来料加工经纪人总数、规模来料加工企业或基地数量、低收入农户来料加工工作绩效等因素,按因素分配法一次性下拨到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财政专户。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低收入农户从业人员补助、对吸纳低收入农户的经纪人补助及厂房、推广、信贷等方面的扶持,其中3%—5%作为来料加工牵头单位配套工作经费,用于培训、会议、督查、审计等日常管理工作。市农办、财政局、妇联每年对相关区、县(市)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来料加工业发展情况和低收入农户收入情况等进行调研、督查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对次年专项补助资金进行适当调整。

    为确保补助资金精准使用,相关区、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稳步推进第三方支付,即来料加工经纪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低收入农户支付加工费,银行转账凭证作为申报审核抽查的依据。

    (二)基地建设扶持。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重点,在发展来料加工、培育来料加工特色块状经济、推进来料加工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融资、用地、用电、税收等政策支持。加快来料加工基地在各地的布点,发挥现有来料加工基地(厂房)的作用,提倡有效利用村级闲置房屋,孵化更多来料加工经纪人上规模、挖潜力。同时,提高加工基地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各地要千方百计帮助和解决来料加工所需场地,特别是在中心村和工业园区建设中结合来料加工发展情况,优先安排一定的来料加工项目用地和用房指标。淳安县、建德市要将来料加工基地建设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适当加大投入力度,在联乡结村活动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和来料加工重点基地建设。

    (三)技能提升扶持。加大对来料加工经纪人及低收入农户的技能培养和扶持力度。各地农业部门要从农民素质培训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来料加工从业人员及经纪人的技能培训,确保每年组织1次以上新增来料加工从业人员培训。引导、鼓励和培养返乡青年、妇代会主任、村干部等群体成为来料加工经纪人,并将其纳入农村实用人才“125”培训工程加以重点培养,每年举办1次以上来料加工经纪人培训班,加强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四)融资信贷扶持。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来料加工经纪人(以企业为主)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企业的加工合同、加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给予适当的优惠贷款利率。对来料加工规模大、信誉好、负债率低、贷款风险小的企业,各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可发放一定数额的中长期贷款,提高信贷资金利用率。同时,可试行非全额担保贷款。

    (五)构建服务网络。切实加大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杭州市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作用,促进来料加工经纪人相互支持,实现资源共享、利益互惠、规范有序。依托杭州龙网、农民信箱、妇女网站等平台建立健全来料加工业务信息服务网络,努力为来料加工经纪人及时了解信息、拓展业务提供便利。市场监管、税务、经贸、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对来料加工经纪人的发展依法予以支持。

    三、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发展来料加工业、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是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服务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困难群众生活品质的实事工程。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快发展来料加工业作为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重要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运用技能帮扶、政策激励等手段,通过建基地、强服务等方式,切实发挥来料加工在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方面的作用。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来料加工是低收入农户增收创业的重要平台,市农办、财政局、妇联等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主动服务、高效服务,努力在提升来料加工经纪人及低收入农户从业素质、帮助经纪人拓展业务渠道、促进来料加工业转型升级、辐射带动低收入农户脱贫增收上发挥作用。

    (三)加大力度,确保实效。要把加快发展来料加工、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列入相关区、县(市)及市级有关部门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本办法自2016年2月8日起施行,由市妇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来料加工业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1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