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时间:2016-02-12 09:33 来源:杭州日报 浏览次数: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依法履行职能,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0474人,提起公诉18498人。严格证据标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依法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7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27人,渎职犯罪45人。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5件,纠正漏捕12人,纠正漏诉70人。首创打击骗取社保基金违法犯罪联动机制,被推广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5件,提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9件。制定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办法,出庭监督 “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647人。
  
  二、运用法治方式,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紧扣中心工作加强法治保障,围绕落实“杭法十条”、 国际峰会举办、杭州经济发展重大部署,及时制定实施意见,推出具体举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市检察院第五次获得人民建议奖。结合犯罪预防开展法治引导,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实行案例剖析、工程预防“双推进”,完善专业化、社会化预防“双机制”;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引导未成年人加强自我保护,自觉远离犯罪。聚焦社会矛盾推进法治化解,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深化基层检察室建设,探索在重点区块、重点企业设立检察联络室。
  
  三、增强发展动力,提升改革创新水平
  推进业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刑事证据审查“杭标规范”体系,严防冤假错案,确保案件质量。推进司法高效化建设,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积极探索实践,逐步形成检察环节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杭州模式”,有效提高办案效率。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加强以信息化为重点的科技强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职务犯罪侦查、刑事证据审查、检务保障中的作用,为司法办案增添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为重点,市检察院全程参与、指导萧山区检察院试点工作,为改革全面推开积累经验。
  
  四、围绕关键环节,提升规范司法层次
  以专项整治活动促规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自查督察、开门整改等方式,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完善长效机制,积极落实整改。以解决突出问题促规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作用,加强对办案活动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管。规范侦查讯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以推进阳光检务促规范,注重检务公开内容、形式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坚持传统、新型媒体并重,加强检察宣传工作,改版升级检察门户网站,大力推进“两微一端” 建设,“杭州检察”微信公众号获评“全国十佳检察微信”。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从严治检实效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法治信仰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自觉提高法治意识,维护法治尊严;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持理想信念“高线”,守牢纪律规矩“底线”;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改进司法作风。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检察实务为导向,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业务骨干,取得明显成效。在省检察院组织的三项业务竞赛中,我市有13人获奖,在全省遥遥领先。在省检察院表彰的知名期刊优秀成果中,我市占了近1/3。不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重视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干警践行核心价值、恪守职业道德、培植精神家园;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凝聚深化品质检察实践正能量。
  
  六、畅通监督渠道,提升接受监督自觉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专题审议,对反贪反渎工作的履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的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审议、评议意见,确保整改到位。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办结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市政协的日常联络,接受监督、凝聚智慧,推进检察环节的协商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拟撤案、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100%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部署,配合市司法局完成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工作。
  
  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办好G20峰会这个圆心和市委确定的七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法治杭州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素质,为我市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确保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更好发挥在全省的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