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的建议
时间:2016-02-01 17:16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提案者:民建杭州市委会

  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是预防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杭州作为全国首批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2010年起率先在肉类流通领域铺开,并于2011年全面推动杭州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覆盖了在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的定点屠宰厂、肉菜批发市场、超市门店、农贸市场以及餐饮企业等。2013年,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在余杭区试点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的建设,在蜜饯、肉制品、烘焙和糖果等具有一定区域性的行业中重点推广使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12月底市政府印发《杭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和批发物流中心追溯体系建设。

  但从当前杭州市蔬菜、肉类追溯体系的建设来看,追溯体系仍不完善,也缺少以风险预警与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高效监管手段,统一高效的追溯体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主要问题表现在:

  1、追溯信息不完整。无论是蔬菜还是肉类,产地环境都会对产品质量造成重要影响,尤其是蔬菜产地重金属污染问题和禽畜集中养殖面源污染问题。但目前无论是杭州市还是全国,都未将产地环境信息纳入到追溯体系中,因此产品产地信息未能整合到生产档案中,造成追溯信息的缺失。

  2、过程追溯落实难。无论是分散的养殖户、农户,还是各类产业化组织,普遍存在生产档案落实困难的问题。以蔬菜种植户为例,截至2014年的统计,在样本农户中建立生产档案的农户比例仅为43.5%,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在生猪养殖户方面同样不容乐观,2014年对杭州萧山、余杭两地生猪养殖户的调查显示养殖档案的记录比例仅为38%;在产业化组织方面,对杭州蔬菜、水果产业化组织的调查数据显示,生产档案的实施比例仅在50%。除了由于市场准入缺失优质优价机制未建立导致建立生产档案的经济激励不足这一根本原因之外,生产档案格式繁杂,需要记录的条目繁多也是重要原因。

  3、追溯信息的电子化任重道远。虽然杭州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已经全面建立了台账制度,但电子化台账的实施比例仍旧偏低。在屠宰场/点进行的肉品品质、检疫和瘦肉精三项检测,仍以纸质报告单为主,电子档案仍处于试点阶段,实施比例低,三个县区10家屠宰场中建立了电子档案的仅有2家。

  4、追溯信息难以对接和共享。由于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分段、分环节监管的模式,使用的标准、采集信息、技术等各有不同,尚未建立有效的全程监管机制,因此目前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都以各自独立的数据库和信息查询平台为主,难以实现完整的跟踪与追溯。不同环节、不同部门对信息的统一利用还有待加强。如当前杭州市蔬菜批发市场入场材料的检查并不包括生产档案,禽畜屠宰环节也是仅仅要求承诺书和检疫证明,不要求出具养殖档案,这就意味着生产与销售、养殖与屠宰环节的信息并未有效对接,制约了追溯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基础作用的发挥。

  

  因此建议:

  1、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标准。将目前现存的追溯体系、标准进行整合,完善食品包装和标签制度,统一编码标识,建立一套完整的食品可追溯执行标准,使追溯信息兼容,实现资源共享。

  2、建设统一电子追溯信息平台。以政府大数据政务平台建设为契机,协调整合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各类信息,建立统一电子追溯信息平台,将各个地区、政府部门、企业等三部的信息汇总到平台上,实现地区内各单位、各部门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从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到流通消费的涵盖食品全环节的数据库,实现食品企业及产品许可、注册、备案、标准等统一查询,解决不同环节信息的对接的问题。

  3、加快电子追溯信息平台的推广和应用。一是在完善标准的基础上建立简便易操作的生产档案制度,提高农户的接受程度;二是通过政府补贴、优惠等政策支持,促进生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的完善,提高企业应用食品可追溯体系的积极性;三是在批发市场、屠宰场等食品安全追溯的关键节点率先推进电子追溯平台;四是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引导,提高消费者对可追溯食品的认知程度和维权意识,以及对可追溯食品的需求强度和支付意愿。

  4、以追溯平台为基础,完善信息发布、沟通机制。依托统一的追溯平台,建立更加公开公明的信息公开机制,问题反馈机制以及公众、媒体沟通机制,推进诚信平台建设。通过信息互通实时汇总地方各食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品牌的诚信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诚信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监管检查结果,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