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相关问答
时间: 2016- 12- 05 17: 20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相关问答

 

一、在杭州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在杭州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网约车经营申请表。(二)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三)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固定办公场地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信息。(四)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平台公司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审核认定结果。(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的,提交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授权该分支机构负责人全权承担本市网约车经营服务、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等企业主体责任的授权委托书。(六)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证明文件。(七)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等保障制度文本,包括:1. 接入车辆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2. 驾驶员管理制度;3. 网约车调度规则;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安全保卫制度;5. 服务质量及投诉管理制度;6. 信息安全及乘客隐私保护制度;7. 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的,提交防止非营运车辆利用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制度;8. 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的维护保障制度;9. 运价制定规则及价格公示制度。(八)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在杭州申请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和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2个月以上;(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四)无暴力犯罪记录;(五)自申请考试之日前3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在办事程序上将采用网上申请方式,由申请人在指定网站提交考试申请,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背景审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可以预约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通过网约车平台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完成报备注册后,即可上岗服务。

三、在杭州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二)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非新能源汽车,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三)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四)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六)未喷涂巡游出租汽车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装置。

四、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承担哪些主体责任?

答:网约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具有合法资格,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同时应该在市场公平竞争、驾驶员权益保护、提升服务、安全管理、保险保障、投诉处理、依法纳税等方面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网约车报废政策和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这样规定?

答:国家政策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我国机动车按使用性质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按现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联合部令规定,出租汽车应按8年使用年限强制报废。网约车服务作为出租汽车服务的一种形式,有意见认为,网约车不巡游揽客,车辆的使用强度与巡游出租汽车有区别,如果按8年强制报废,会造成高档车辆的资源浪费。为了更好地适应新业态发展,以及新老业态之间的政策相对公平,经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论证,国家相关部门作出了对网约车实行按照行驶里程60万千米强制报废的规定。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使用年限从车辆登记之日起计算。各省(区、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网约车报废标准的具体规定,并报国务院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备案。

比如,新登记车辆直接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最长的营运年限可以达到8年;已经登记使用2年的车辆在符合网约车车辆标准的前提下转为网约车经营的,最长营运年限不能超过6年。国家政策规定,各地也可结合实际,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合理确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但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对此,杭州要求申请从事网约车的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

六、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应当由网约车经营者或车辆所有人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发票、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四)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为方便群众办证,提升工作效率,交通运管部门将通过网上办证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七、对于网约车安全问题,有哪些针对性的规定?

答: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交通运输服务的底线要求,也是政策制定过程中考虑的基本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作出要求:一是加强事前准入把关。通过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认定,对安全服务基本条件和能力进行事前把关,把住入口,可以防止明显不适宜从事客运服务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守住安全底线。二是加强事中事后运营监管。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其技术优势,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营运过程安全和服务管理;同时各地要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和日常营运全过程的监管。三是加强社会信用评价。通过建设经营者及驾驶员信用体系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等方式,保障乘客知情权及选择权,利用社会监督手段提高网约车服务质量。四是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厘清运输服务过程中各方权责,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八、杭州对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作出哪些具体规定?

答:《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单独设立一章共四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明确三条界限,防止出现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服务边界不清,以合乘名义非法营运。具体规定:第一,合乘出行应由驾驶员事先发布出行信息,而非根据乘车方的需求驾车出行,这是合乘与网约车的本质区别,是汽车共享的前提与核心。第二,免费互助或仅分摊部分出行成本。需要分摊出行成本的,按照只计程不计时原则,驾驶员和信息服务平台收取的每公里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巡游出租汽车每公里里程运价的50%。考虑驾驶员本来就要驾车去目的地,时间、通行费不应计入成本,所以规定“只计里程不计时间”。巡游出租车里程运价是经过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的,主要由燃料费、保险、车辆折旧以及驾驶员劳动报酬组成,其中燃料和保险费用约占40%,考虑合乘平台适当收取信息服务费用,私人小客车分摊合乘出行成本以巡游出租车里程运价的50%作为上限,是比较合适的。目前我市巡游出租车每公里运价为2.5元。第三,每辆私人小客车或每个驾驶员累计每日提供合乘服务不得超过4次。每天4次足以满足正常合乘出行的需要。

九、合乘中发生事故或纠纷怎么办?

答:合乘出行作为合乘服务提供者(驾驶员)和合乘者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责任、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在合乘服务格式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合乘费用分摊的规则;合乘信息服务平台收取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实行明码标价,并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十、车辆办理网约车运输证,人员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分别需要办哪些手续?

答:网约车车辆运输证和人员驾驶员证实行网上受理模式,即通过网约车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网上流转、网上审核、网上核发证件,目的是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保证公开透明。

办理网约车运输证:1. 车辆经综合性能车况评定后,申请人网上申报,提交证明材料或承诺材料,申请办理网约车预受理证明;2. 提交后,市运管部门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出具网约车预受理证明;3. 申请人凭预受理证明,按照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申请办理变更车辆使用性质;4. 市公安交通部门审核后,给予办理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5. 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完后,申请人在网上填写车辆运输证申请表,上传材料,提交申请;6. 运管部门审核后,签发电子证件。

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1. 申请人网上申报,提交证明材料或承诺材料,报名参加网约车驾驶员考试;2. 受理后,按照管理职责,分别由市运管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交通治安分局进行背景审查;3. 审查通过的,申请人通过系统预约考试,并按照预约时间、考场参加统一的计算机考试;4. 考试通过后,市运管部门签发电子证件。

相关的详细操作流程,近日将通过杭州交通官方网站或信息平台进行发布。

十一、驾驶员参加网约车从业资格考试,要考什么内容?

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规定,驾驶员需要通过“全国公共科目”和“地方区域科目”两门考试。全国公共科目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考试大纲执行,我市区域科目考试按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考试大纲执行,考试大纲已于近期公布。首次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应当在首次申请考试的区域内完成。

十二、乘客在接受网约车服务过程发生事故损失和理赔问题该怎么办?

答:《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相关保险方案对社会公布并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因此,乘客在接受网约车服务过程发生中发生此类问题,可向平台公司主张权利。

十三、乘客在遇到网约车服务质量问题,该向哪里投诉?

答:《实施细则》已经规定,平台公司应当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其他投诉方式与处理流程,足额配备客户服务人员,24小时受理乘客咨询、投诉、遗失物查找等事宜。接到乘客投诉或相关部门交办投诉件后,应当在5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乘客可以直接向平台公司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对平台处理情况不满意的,可向交通运输部门12328热线反映。


(市交通运输局、“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