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16-206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6-01-29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2015年,市建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现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加强平台建设,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根据信息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优化网站栏目结构,增加便利、醒目、易懂的导航功能;新开发及调整现有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完善网上办事流程,提高办事便捷性,增强用户体验;调整和优化互动交流平台上的各项功能,保证公众意见和建议得到及时高效的处理与反馈;结合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构建杭州建设网网上政务大厅系统。二是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围绕建委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发布更新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城建信息,如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工程开竣工信息、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等。同时在网站上制作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题、市区河道整治专题、住房保障专题、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专题、职称人才工作等专题,及时发布便民服务内容,拉近了政府机关与服务对象的距离。继续做好项目审批信息、建设市场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公开工作,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办事。
(二)扩展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和实践主动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办好杭州建设网网上互动栏目,先后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问卷调查”、“周六开放查档网上调查”等在线调查8次,《关于对杭州市中河路/仙林桥直街修建人行过街地道的意见征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征集》等意见征集15次,《杭州市交通治堵工作和第九届“无车日”活动新闻发布会》、《“圆梦人生”——第三届“品茗杯”工程造价技能大赛》网上直播2次,“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网上听证6次,吸引了大批市民和专家的积极参与,收到了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对高品质完成工程项目、提升建设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目前已形成了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为主,委档案室查询点、市城建档案馆查询点为辅,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为补充的信息公开模式。
(三)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从受理、分办、起草文稿、核稿、送寄等方面,规范运作,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申请人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办公室、法规处、审批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对依申请公开的管理难点进行探讨,形成沟通、反馈的良好机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委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基本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通过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更新。2015年,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8件,其中,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数为1639条。在主流报刊上宣传报道460篇,在电视台、电台、网络上宣传报道300多期。通过“杭州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18条,政务微信466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5年接待记者163人次,主动回应环北地下通道开通后的交通组织、紫金港立交工程建设、庆春路秋涛路口天桥开通后又停用等公众关注的城建热点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12月底,共收到申请111件(当面申请3件,网络申请45件,信函申请数63件),按时办结111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6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6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未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3起(1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起撤回),行政诉讼案3起(1起被依法纠错,2起撤回)。
七、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服务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影响了公开时效,等。今后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作为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继续重点推进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公开和解释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完善内部OA平台和门户网站的信息自动转移渠道,保障各类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完善并简化网站查询操作,使网民能快速准确地获取需要的信息。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处室、单位,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操作简便。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在认真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公开。增强保密意识,切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信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