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地方金融监管处
主要职能:

拟定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新兴金融业规范发展。组织推进地方金融创新改革,培育新的本土金融机构。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市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国家和省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金融监管工作。协调城乡金融统筹发展。承担推进“一带一路”、长三角等对外金融合作交流与协调发展工作。

单位地址: 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E座17楼
岗位负责人: 朱茜
邮政编码: 310016
联系电话: 0571-85256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