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法规处
主要职能: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岗位负责人: 周婷婷
联系电话: 0571-8958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