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主要职能:

1.负责从源头准入到污染物排放许可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规范。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三线一单”。

2.承担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3.按规定权限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指导各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指导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4.牵头“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拟订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

5.牵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6.指导协调新建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

7.承担调查处理本处职能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党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及生态环境信访,整改回复涉及本处职能范围内社会评价意见。

8.承担与本处室职责相关工作的调研、信息公开、信息、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的培训、考核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单位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160号
邮政编码: 310020
联系电话: 0571-8508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