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水利规划建设处
主要职能:

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市级重要河湖和地区水利综合规划等水利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组织编制防洪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央、省级和市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审核市本级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建设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滩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滩涂围垦、低丘红壤的治理和开发工作。

联系电话: 0571-8525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