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区、县(市)档案局(馆),市级机关、群众团体及其直属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各专业、部门档案馆业务的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对全市档案常规保护技术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档案登记备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承担档案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指导、推进和监督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全市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