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4-2472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05〕21号 成文日期: 2014-06-20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杭州市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的请示》(杭规[2004]162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项规划年限分为近期:2005—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规划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八城区,面积为3068平方千米。
  二、原则同意规划总体目标为:
  (一)水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远景留有一定的发展余地。
  (二)水量: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供水普及率;在解决供需矛盾的基础上适度超前。
  (三)水厂:设施和管理达到现代化标准。
  (四)水质:供水水质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指标要求,逐步达到龙头水可直接饮用的国际先进水平。
  (五)水压:满足供水范围内多层建筑直接供水的需要。
  (六)节水:达到节水型城市的目标要求。
  三、原则同意专项规划确定的单位人口最高日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单位人口最高日综合用水量指标和日变化系数,以及城市需水量预测结果和规划供水规模(见附件1)。
  四、原则同意根据地理位置、城市规划布局结构、水源地和现有工程设施,将杭州市区划分为3个给水系统,以钱塘江为主要水源地,以东苕溪为辅助水源地。净水厂用地应按远期控制,并应适当预留深度净水处理用地及污泥处置场地。
  由于涉及行政体制及投资分配,各供水系统远期方案最终待可行性研究阶段再作进一步比较(可研内容应包括绕城公路沿线规划输水管线的可行性)。近期暂按远景规模对里山、宏潘、良渚和下沙水厂进行规划用地控制。各净水厂设计规模见附件2。
  五、原则同意专业规划对各供水系统管网和提升泵站的布置,同意节水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具体建设时可根据技术经济比较作适当调整。对近期存在的供水低压区应落实临时加压泵站位置,对远期保留的现状区域泵站应预留发展用地。
  六、 规划批复后要继续做好规划的深化完善工作,尤其是对以下问题要作进一步研究论证:
  (一)至2020年,以钱塘江为水源地的水厂规模将达到350万立方米/日,抗咸时原水供应规模将达到357万立方米/日,这部分原水将取自钱塘江(里山—三江口段)。由于受富阳排污影响,里山取水口水质不容乐观。请环保部门牵头,对里山抗咸取水口进行水环境质量分析,并相应调整水源保护区划范围,同时对本专业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以东苕溪为水源地的水厂规模暂按60万立方米/日控制,若需增加东苕溪取水量,应作相应水资源和水环境质量影响评估。
  (三)加大节水力度,首先在给水、排水条件不足的地区(如余杭组团、临平组团、上泗和下沙地区)开展中水回用试点,在取得一定经验后予以逐步推广。
  (四)为提高供水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性,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第一、第二供水系统应逐步并网。
  (五)苗圃泵站远期规模为100万立方米/日,应抓紧对现状输水隧洞的输水能力进行核算。
  (六)专题研究现状水厂的排泥问题。
  (七)统盘考虑江南各水厂的抗咸设施,并作专题研究。

  附件:1. 城市最高日用水量预测及规划供水规模表

                    2. 净水厂设计规模一览表.doc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