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防汛排涝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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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
防汛排涝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4〕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城市防汛排涝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27日


杭州市城市防汛排涝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城市防汛排涝能力和应急水平,最大程度地降低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对我市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14年主汛期前,实现城西地区短时强降雨积水及时排除,道路交通不中断,居民家中不进水目标;到2016年,实现城区达到十年一遇防涝标准,重点区域达到二十年一遇防涝标准,城市干道交通不受严重影响;短时强降雨积水及时排除,交通不中断,重点路段不积水的总体目标。
  二、实施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余杭区、萧山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之江度假区。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紧紧围绕“保畅通、保重点、保民生”的原则,以《杭州市城市防洪减灾规划(2011—2020年)》和《杭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为基础,科学安排防汛排涝工程,合理建设城市防汛排涝体系,抓好城西等重点区域的防汛排涝工作。
  (二)市区联动,条块结合。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加强统筹,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研究确定现有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完善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今后城市开发建设中有关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四)因地制宜,科学决策。从实际出发,坚持“截、滞、蓄、排”综合治水理念,按照分清轻重缓急、效益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有序推进防汛排涝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防汛排涝设施与其他工程要有序衔接,提高投资效益。
  (五)建管并举,防治结合。在优化工程体系的同时,着力构建完善城市防汛排涝非工程体系,建立完善的指挥调度、运行管理及应急抢险机构,整合预测、预报、预警等信息发布平台。
  四、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做好规划编制及相关研究工作。
  加强山洪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等研究,完善《杭州市城市防洪减灾规划(2011—2020年)》;抓紧编制《杭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研究城西地区利用钱塘江引水工程排涝可行性及西溪湿地、西湖蓄洪滞涝科学调度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林水局、市城投集团。
  (二)统筹防汛排涝相关工程。
  1.实施水利骨干建设工程。统筹考虑系统性防汛排涝工程,加快推进主体防汛工程,重点加快三堡南排工程、闲林水库、七堡翻水站扩建等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林水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2.实施河道整治、断头河打通工程。加快推进新开河、上泗片河道、九沙河、备塘河、蓬驾桥港三期、石桥港、北庄河、婴儿港等城区骨干河道的综合整治,打通赵家港、机场港、引水河等断头河,建设古荡湾河圩区等防汛排涝闸泵站,确保城市河道行洪排涝畅通。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3. 实施重要入城口整治工程。实施余杭区南庄兜入城口、之江路一桥下、文二路及五常大道绕城下整治、上埠河整治及清障工程,确保汛期主要入城口不积水,道路通行顺畅。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林水局。
  责任单位:余杭区政府、西湖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4. 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解决山溪性河流整治问题,做好天目山路、320国道、馒头山、虎跑路等区域山洪综合整理,重点加大城西、半山、景区等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林水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5. 实施住宅小区积水治理工程。通过小包围强排、小区老旧管网改造以及结合旧城改造等工程,开展住宅小区积水治理工作,落实应急处置“一点一方案”,确保居民家中不进水。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6.实施城管防汛专项工程。实施文一路、紫荆花路等道路积水治理及局部管网改造,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及闸站设施提升改造等工程。同时,加强应急管理,配置相应机具设备,完善防汛信息化建设,建立排水信息化系统。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7. 实施涉铁涵洞积水治理工程。实施笕丁路铁路涵洞、庆春立交下穿道、风起立交下穿道、东信大道铁路涵洞等涉铁桥涵积水治理工程,确保桥涵安全、交通畅通。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三)完善城市雨涝预警系统。
  加强城市水文、气象站网建设,增加雨量遥测站点,加大监测密度,改善监测手段,提高城市暴雨预测精度,延长暴雨预见期,实现市内不同区域、不同时段暴雨强度的准确预报。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委、市林水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基础设施监测系统。
  整合共享公安、林水、气象、城投等各部门信息化系统,健全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排水管网、低洼地区、立交桥、泵站出水口、主要道路及桥涵和排洪河道水位变化情况的数字化管理和实时监控,配置必要的移动视频监测设施,升级完善城市防汛决策指挥系统。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林水局、市气象局、市城投集团。
  (五)加强防汛法规建设。
  加强城市防汛防台工作法规建设,以立法形式确保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实施时能第一时间紧急调用所需人力、物力、财力,明确相关单位在预警、应急、救援、恢复等环节的法律责任与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林水局。
  (六)严格执行设施建设标准。
  研究出台加强城市建设时序管理和执行防汛排涝设施建设新标准有关规定,确保新建区域不再出现城市内涝问题。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下沉式广场,增建绿地,降低绿地高程,增加可滞蓄水面积,调整优化电力设施,以减少进水导致电力设施故障和触电的风险。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七)提高排涝设施维护水平。
  加大排水管网、排涝闸站泵站等排涝设施维护力度,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配置与排涝设施数量相匹配的管道检查疏通机械设备,运用远程监控、管道检测等先进手段,提高排涝设施维护的技术水平、养护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排水通畅。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八)提升防汛应急抢险能力。
  强化排涝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整合市属防汛抢险应急设备,按照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应急排涝能力不低于100立方米/小时的标准,足量配置抽水泵、移动泵车等防汛抢险应急设备及自主发电设备;建立和完善社区、小区物业等基层联动机制,落实人员、物资、设备,提升基层自我防御和自助自救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五、实施计划
  (一)2014年实施计划。
  工程项目共计378项。其中:河道整治及断头河打通工程58项,水利骨干建设工程20项,铁路涵洞积水治理14项,城管防汛专项212项,住宅小区积水治理39项,小流域综合治理11项,萧山区防汛排涝10项,余杭区防汛排涝14项。
  在2014年主汛期前完成并发挥效益的140项,其中:五堡排灌站、闲林水库发挥效益,道路积水治理76项,河道清淤29项,闸站改造33项。
  城西地区重点工程:建成闲林水库并投入使用,完成蓬驾桥港三期、北庄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古荡湾河圩区;实施紫荆花路、古墩路、文一西路、文二西路、萍水路、丰潭路等13条城西主干道路积水改造工程,开展古荡湾河、西行河、西环河、石桥港等8条河道清障清淤,实施芦荡漾、塘河泵站等15座闸站设施提升改造,启动城西地区小流域山洪治理,重点完成文二路及五常大道绕城下整治、上埠河整治及清障工程,确保短时强降雨城西道路交通不中断。
  城东地区重点工程:加快三堡南排工程建设,扩建七堡排灌站,主汛前启用五堡排灌站,开展九沙河建设,启动机场港断头河打通工程。同时,为确保东站枢纽区域防汛排涝安全,结合沪杭高速抬升启动白石港断头河打通工程。
  城南地区重点工程:完成新开河(三新路—运河西路)整治,结合三堡南排工程建设开展入运河口门扩建工程,并拆除江干渠高德置地阻水围堰,确保城南片排涝畅通;实施之江路钱江一桥入城口积水治理、虎跑小天竺山洪综合治理;启动馒头山地区山洪综合治理。
  城北地区重点工程:开展吴家角港、隽家塘河一期、连通港、十字港延伸段等河道综合整治,实施登云路、石祥路、萍水东路、拱康路、康桥路等23条道路积水治理工程,开展北马桥港、九曲港、石前港等5条河道清淤疏浚,实施郎家桥泵站、沈家桥泵站等10座闸站设施提升改造,启动半山地区小流域山洪治理。
  上泗地区(之江地区)重点工程:实施美院北路、象山路等7条主干道路积水治理,上泗沿山河大诸桥卡口整治工程技术前期工作,以及四五排灌站扩建工程、白茅湖泵站、三阳泵站、四号浦泵站等4座泵站更新改建工作。
  余杭地区重点工程:开展南庄兜入城口积水综合治理,开展塘栖圩区防汛排涝工程。
  江南地区重点工程:启动萧围东线等钱塘江堤塘工程建设,实施萧山区五堡、工人河、济民河等15个排涝泵站及萧山机场调蓄工程建设,实施22条骨干河道综合整治。
  断头河打通工程:主城区内断头河共计36条,主要分布在城东、城北、三墩,部分涉及余杭区,启动机场港、西塘河等断头河打通工程。
  涉铁桥涵治理工程:开展余杭区周杨、和睦、洪福涉铁立交、江干区笕丁路铁路涵洞、滨江区火炬大道、东信大道铁路涵洞、下城区庆春路、金城路东伸立交等14个铁路涵洞积水治理工程。
  住宅小区积水治理工程:开展城西地区曲荷巷社区、古荡小区、皋亭社区王婆庄等39个住宅小区积水治理,并落实应急处置“一点一方案”,确保居民家中不进水。
  (二)2015年实施计划。
  工程项目共计180项。其中:河道整治及断头河打通工程54项,水利骨干建设工程新建(含续建)20项,铁路涵洞积水治理9项,城管防汛专项51项,住宅小区积水治理39项,萧山区防汛排涝4项,余杭区防汛排涝续建3项。
  (三)2016年实施计划。
  工程项目共计111项。其中:河道整治及断头河打通工程18项,水利骨干建设工程新建(含续建)14项,铁路涵洞积水治理6项,城管防汛专项58项,住宅小区积水治理11项,萧山区防汛排涝2项,余杭区防汛排涝续建2项。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防汛排涝三年行动组织机构,负责推进防汛排涝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推进各区防汛排涝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二)建立督查机制。将城市防汛排涝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市综合考评体系,实施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考评办、市监察局负责执行城市防汛排涝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等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列入市、区两级财政专项预算,优先予以安排。水利骨干工程、河道整治及断头河打通工程沿用原有资金政策;主城区城管系统防汛排涝项目中,市属设施积水治理工程由市财政全额出资;区属设施、住宅小区积水治理工程先由区承担,经绩效考核后,区属设施由市财政拨付总投资额的40%,住宅小区由市财政拨付总投资额的1/3;市属防汛抢险应急设备由市财政全额出资,区属防汛抢险应急设备由区财政全额出资;萧山区、余杭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积水治理项目由区政府(管委会)财政保障。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应加强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防汛排涝工程项目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迁移、苗木补偿、占道挖掘以及迁移综合管线等规费;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四)明确审批程序。本计划中的所有防汛排涝工程项目均列入市重点工程项目,进入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时间。针对2014年特别是主汛前需完成的应急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有关规定,作为应急抢险救灾类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由各区及责任单位负责,经批准,勘察设计可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工程施工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五)加强宣传报道。将城市防汛排涝工作作为年度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由宣传部门会同领导机构办公室制定年度宣传计划,通过在媒体设置专栏、建立市民专家参与机制等方式,加强宣传互动,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在落实项目、制定方案时,应征求当地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防汛排涝工作的积极性。
  (六)强化协调沟通。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对工作进度、先进经验及存在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并适时专题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部门配合,建立部门分工负责、重大事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条线结合、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1. 2014年杭州市城市防汛排涝重点工程项目表(略)
     2. 杭州市城市防汛排涝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