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700/2014-247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4-03-18
发布单位: 市林水局 主题分类: 其他
2013年度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8 00:00      来源:办公室(法规与科技处)      浏览次数:

2013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主动、规范、高效、服务”为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取长补短,及时更新和反馈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和准确。现将2013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天堂山水”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和“阳光工程”专栏,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5805条,其中公开信息数437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94条,公告公示等143条),审批信息公开25368条,全年网站访问量为32512人次。共接收网上咨询90件,现场接待来访者2人,答复咨询、投诉电话近千人次。     明确“一事一申请”原则,受理部门、方案明确,程序规范,按时办理依申请公开1条,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政策法规4条,占1.4%;规划计划30条,占10.2%;财政信息10条,占3.4%;业务信息121条,41.1%;工作信息97条,占33%;人事信息32条,占10.9%)。计划类包括市“四边”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2013年度全市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目标任务; 2013年度山塘水库除险加固计划、中小河流治理重要堤防加固工程建设计划等;工作业务包括工程批复、招投标、评标、中标公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配水情况、水资源质量通报等信息;人事信息包括更新局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分管内容、部分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意见、笔试、面试、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以及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拟聘公示等信息;财政信息包括相关业务补助资金和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以做好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均在政府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主要做法    

加强制度保障,规范公开行为。自2013年起对拟公开的公文采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审批单”的形式予以把关。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证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固定人员编号并新制定统一的回复格式。多次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公开认识、鉴别和处理能力。注重建立舆情和回应机制,局领导带头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密切关注相关政务舆情,解疑释惑,探讨应对措施。     

拓展公开渠道,增进网上互动。我局在“天堂山水”、“中国杭州”等网站均开通了建言献策、网络咨询等网络信访渠道。此外,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杭州市“阳光工程”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新建“阳光工程”专栏,集中公开行政权力目录、审批信息、工程建设领域等信息,增添重点公开事项,加大集中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面,降低申请受理量。     

为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天堂山水”网针对今年的汛情和旱情,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情况,累计公开汛情通报4期,旱情通报3期;发布各类活动信息,包括义务植树、世界水日、“安全生产月”摄影比赛、鸟类摄影等通知;累计公开30期义务植树专报。     

全年在“中国杭州”在线发布网上接待室1期(农村河道建设与管理情况问答);建言献策3期(请您为杭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建言献策;请您为如何做好防汛排涝工作建言献策;请您为杭州市林木种植资源的保护建言献策);网上调查3期(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个人调查问卷;关于钱塘江防潮安全知识的问卷调查;关于森林防火知识的调查问卷),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     

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3年“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3]3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学习和传达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自查检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网络与系统持续安全运行。为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制定网站应急制度,并开展应急演练。     

“天堂山水”网站严格按照规章和技术要求,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岗位人员培训,加强计算机网络使用和网站管理,确保信息安全,未发生黑客攻击或被迫关闭等情况。     

健全工作台账,做到有据可循。完善网络咨询投诉档案,定期归档并做好统计分析,以便随时提取和有效利用,并根据统计结果辅助工作。针对依申请公开建立台账,将申请表、领导批示、回复的电话录音、邮件资料、公开的文件及处理反馈等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美丽杭州”和“五水共治”等工作的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将存在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亟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在信息公开时日上还需进一步缩短。为此,我们将继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为实现阳光政务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查询权、监督权提供更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让公众更多的了解便民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提高办理质量。     

加强业务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大系统内的信息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