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3-2594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发电〔2013〕29号 成文日期: 2013-07-31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7月1日出梅以来,我市持续高温天气已达28天,土壤水分相对湿度已处于重度土壤干旱等级,部分地区的农作物生长、农村人畜饮水等己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当前,正是秋粮等农作物生长发育和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应对高温干旱天气给我市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农业抗旱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抗旱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今后一段时间仍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农作物旱情将进一步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百万亩农作物不同程度受灾,4.69万人不同程度出现饮水困难。各级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旱情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抗大旱、救大灾的思想,把抗旱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加大投入,全力做好农业抗旱工作,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农业丰收。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抗旱措施
  (一)认真做好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调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晴热高温天气动态和旱情发展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值守,准确收集、核实和反映旱情灾情,为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
  (二)重点保障人畜饮水安全。各地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把解决人畜饮水问题作为抗旱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做好技术、物资抗旱准备工作,优先安排人畜饮水需求。出现人员饮水困难的地区,当地政府要及时组织集中送(供)水,确保旱区群众饮水安全。要强化抗旱水源统一调配和管理,特别是调度好承担城乡供水任务的水库。正确处理城镇供水与农业灌溉、水力发电的关系,做好跨流域、跨区域的引调水工作,协调解决用水矛盾,及时处理水事纠纷,维护良好用水秩序。
  (三)有效保障农林业灌溉用水。各地要根据相关农业产业受旱程度、生长情况和旱情发展趋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抗旱措施的落实。要针对干旱对在田农作物生长的不利影响,加强田间管理,提高抗旱减灾效益。水稻田块要加强田间水分管理,保持水层;蔬菜、茶叶、果树作物等要采取浇水、喷(滴)灌、覆盖保墒等措施,提高抗旱能力。要抓紧修复沟渠,提高水利设施的灌溉能力;提倡节水灌溉,充分提高水源利用率。要组织农机投入抗旱,加强灌溉机电设备的作业调度,主动服务群众,最大程度减少旱灾损失。要抓好抗旱保绿工作,尤其是“三江两岸”、“四边”绿化和义务植树“协作林”等各类基地,要采取浇水灌溉、遮荫降温、培土保墒等措施增强抗旱能力。要暂停森林抚育等野外作业,保留地被植物,避免树木高温灼伤和干旱枯死。对珍贵树种造林、经济林基地,要充分利用山上现有的蓄水灌溉设施及附近水源,及时进行浇水灌溉。
  (四)注重加强农业安全生产。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农机和渔船作业要加强机具和设备的检查与维修。植保作业要注意药害隔离,防止农药中毒。要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用电、用气(沼气)和兽药、饲料等安全管理,做好畜禽的免疫工作,加强养殖场所消毒灭源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要抓好病虫害监测预报,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要严格防控夏季森林火灾,提高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火情,科学及时组织扑救,并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积极开展抗灾物资调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各项抗旱物资与设备的准备、检修、调用等工作。根据灾情及时启动粮食、蔬菜等救灾应急储备种子的调用与发放。同时,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各区、县(市)要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储备数量合理、品种适当的抗旱物资,确保关键时期能够调得出、用得上、早见效,切实发挥抗旱物资的应急抗旱减灾作用。
  (六)组织开展人工增雨工作。要把人工增雨作为抗旱救灾的重要措施,合理布局作业地点,备足弹药物资,抓住有利天气过程及时实施增雨作业,增加有效降水,最大程度地缓解旱情与高温。要切实抓好人工增雨作业人员培训,确保作业效果和作业安全。
  三、形成合力,确保抗旱工作有效开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落实责任;分管领导全力以赴、具体落实,确保抗旱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农业部门要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抗旱夺丰收的技术指导;水利部门要搞好蓄水保水工作,加强科学调度,做好抗旱防台两手准备;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财政部门要筹集落实抗旱工作资金;其他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努力为抗旱工作提供良好服务和有力支持,确保各项抗旱措施顺利推进。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