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相关问答
时间: 2013- 04- 27 12: 3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相关问答

  一、出台《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目的是什么?
  答:
为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台了《杭州市客运出租车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二、《考核办法》对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
考核办法》对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进行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并规定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营运权配置的重要依据。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现有的营运权到期后,能不能再次获得,以及再次获得营运权数量的多少,将取决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三、《考核办法》规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主要分为哪几个等级?
  答:《
考核办法》规定,出租汽车企业、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及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四、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哪些?
  答: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企业文化和硬件设施、职工教育培训、驾驶员权益保障及其他等情况;
  (二)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一般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
  (三)经营服务指标:严重经营违法行为、一般经营违法行为、配合违章及乘客投诉处理、转企业投诉处理、服务质量投诉率、媒体曝光等情况;
  (四)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
  (五)加分项目: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节能减排、行业先进事迹宣传等情况。
  五、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按照哪些标准进行评定?
  答: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按照下面标准进行评定:
  (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且其在考核周期内聘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以上的比例不少于90%的,为AAA级;
  (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700分至849分之间的,或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但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以及以上的比例低于90%的,为AA级;
  (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的,为A级;
  (四)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B级:
  1.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下的;
  2.出租汽车驾驶员有20%以上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等级为B级的;
  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以上责任的;
  4.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
  5.违反法律法规,组织或引发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停运事件的;
  6.损害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信访事件发生的;
  7.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
  8.已完成经营权清理规范工作后,又发生卖断、挂靠、层层转包等情形的。
  出租汽车企业在考核周期内经营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六、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哪些?
  答:
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经营管理、安全营运、经营服务、社会责任、加分项目等。
  七、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按照哪些标准进行评定?
  答:
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按照下面标准进行评定:
  (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且其在考核周期内聘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全部为AA级以上的,为AAA级;
  (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70分至84分之间的,或者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但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有低于AA级的,为AA级;
  (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60分至69分之间的,为A级;
  (四)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B级:
  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
  2.聘用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等级有50%以上为B级的;
  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以上责任的;
  4.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
  5.违反法律法规,组织或引发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停运事件的;
  6.损害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信访事件发生的;
  7.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
  8.已完成经营权清理规范工作后,又发生卖断、挂靠、层层转包等情形的。
  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在考核周期内经营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八、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哪些?
  答: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
  (一)遵守法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参加教育培训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况;
  (三)经营行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
  (四)运营服务:文明优质服务、维护乘客权益、乘客投诉等情况。
  九、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按照哪些标准进行评定?
  答:《
考核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计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2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级为AAA级;
  (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19分的,考核等级为AA级;
  (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0分的,考核等级为A级;
  (四)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分的,考核等级为B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另外,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的,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十、《考核办法》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
考核办法》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评定结果,将纳入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作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今后就业、上岗的重要依据。
  十一、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中,哪些属于严重违章要重点扣分?
  答:《
考核办法》中,驾驶员一次扣分10分以上的为严重违法违章,是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重点。其中一次扣20分的有:恶意侵占乘客失物、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殴打乘客或运管人员、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活动等。一次扣10分的有:故意绕道,强行拼载,途中甩客,不按规定收费或违反规定议价,服务态度差与乘客发生争吵、侮辱乘客或运管人员等。
  十二、出租汽车驾驶员需符合哪些具体的职业规范?
  答:
配合新《考核办法》出台,还修订了《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杭州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规范》。在《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中,首次提出了杭州出租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总体要求:尊重乘客,优质服务,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同时,还对驾驶员营运服务流程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乘客上车要使用礼貌用语问候”、“走高架或者绕城要提醒乘客,并告知增加的大致费用,还要征得乘客同意”、“乘客下车时必须主动提供标准打印的发票”等。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对于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每次将扣1分。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