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39号)
时间: 2013- 04- 27 12: 12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3〕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5日

杭州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确定我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主旨,强化法治理念,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深化开放式决策,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推进“三城三区”建设和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法治理念。
  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断,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强化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推动科学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共同推进法治社会、法治杭州、法治政府建设。
  (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设。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化开放式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要行政决策实施的跟踪评估,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深化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建立健全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重做好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推动经济创新和转型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优化城市建设管理、推进生态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强化立法工作制度建设与落实,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坚持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审查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审查方式,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
  (四)着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为重点,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小城市培育镇和中心镇延伸。推动行政执法方式创新,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说明理由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稳妥推进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规范其他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制度与机制建设,以结果公开促执法规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继续推动司法与行政的协作互动。
  (五)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范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5号),创新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听证、调解、监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和行政复议监督指导,提高行政复议的案结事了率和公信力。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协作机制,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争议。坚持调解优先,全面落实行政调解职责,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行政程序中。
  (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监督。
  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强化行政层级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做好以行政强制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研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按照省政府部署,探索推进法治政府标准体系建设,创新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推进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
  (七)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加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和经验,发挥信息推动工作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科学谋划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本级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按期完成。
  (二)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浙政发〔2005〕3号)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应于每年年初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应于每年1月10日前、7月10日前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年度、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要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各区、县(市)政府要重视乡镇特别是中心镇的法制机构建设,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专人负责法制工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