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市国税系统根据市政府、省国税局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扎实做好《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2008年,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国税局于4月初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慧光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总会计师楼方宏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各处(室)负责人共有16位同志。杭州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监察室法规处、征管处、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市局办公室从事新闻、文秘和网站的人员和市局法规处、征管处、财务处、计统处、信息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我市国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国税局于4月25日召开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频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针对各单位在执行中反映的问题,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还于4月29日发函予以明确(办便函〔2008〕5号),并指导各局进一步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准备工作。5月5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就各区、县(市)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部署了下一阶段任务,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矛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各区县(市)国税局也都成立了由分管政务信息公开的局领导为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内容,结合国税工作进行了分类细化,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了责任要求。指定办公室配备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定期就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征集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归类,向领导小组汇报,反馈相关信息。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让社会公众依法享受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确保《条例》实施,杭州市局依照省局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下发了《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杭国税办〔2008〕170号),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
一是制定了《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
二是制定了《杭州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对纳税人及公众提出的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规定由市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受理后按不同内容分别交局各相关职能处室,由各职能处室负责审查处理、确定答复内容,最后报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给纳税人或公众最终答复。
三是制定了《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是制定了《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考核制度、总结报告制度,促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持续性和系统化的规范工作。
杭州市局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函》(办便函〔2008〕5号),各地在具体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并加以明确。各区、县(市)局也都根据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制度、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根据《条例》要求公开的内容,我局对2003年以来的信息内容进行了梳理,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程序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局领导的保密审查后,通过杭州国税网站公开了首批主动公开内容。各区县(市)局也都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认真进行梳理,重点编制了近5年来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逐步加以完善和规范;除了提供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纸质文本外,还制作了电子文本,并落实了日常更新和网络上加载、公布等工作。
(四)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已主动公开信息15类,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例。国税政策文件主要是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下发的文件,我局今年已整理电子文档向市档案馆、图书馆、96345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
(五)当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自《条例》施行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例。
2.受理依申请公开内容:
(1)关于公开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偷骗抗税等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标准。
简要分析:市国税局目前对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偷骗抗税等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标准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而以上内容均已公开,主要是此纳税人对以上内容了解不够。但我局工作人员还是很认真地逐项给以答复。
(2)杭州兰凤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要求萧山区国税局对该企业的两份出口报关单已申请出口退税并且退税款已到位情况的信息提供给企业,经管理科审核并报分管局长批准,认定可向申请企业提供此信息。萧山区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受理企业申请后的第4个工作日就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企业。
二、落实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贯彻《条例》精神,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协调、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学习。局领导专题召开会议,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学习《条例》及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落实对本处室人员《条例》的培训,确保全局干部对《条例》内容的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三是健全制度。依照市政府和省国税局有关文件规定,下发了《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编制了《杭州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四是多渠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市国税系统各单位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查阅、受理点,电脑、电话等设施设备配备齐全,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加强网站管理,各单位根据指南和目录把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同时熟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对依申请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并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网站内容建设,逐步扩大网上咨询、投诉、查询、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杭州国税外网已成为市国税局的成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各区、县(市)局也都通过国税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利用电子触摸屏、电子大屏幕、公告牌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对公开形式、公开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查阅点、受理点的监督和管理,把查阅点、受理点建设作为办税服务厅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方便检索、查询和复制政府信息。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干部重视程度还不够,尚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打算:一是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力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