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种文化”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8〕9号
时间: 2008- 06- 27 02: 36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种文化”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8〕9号
(2008年5月21日)

  在农村开展“种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的意见》(浙委办〔2008〕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农村开展“种文化”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文化文明”重点工作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着力发挥农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增强农村文化的吸引力和内生力,着力形成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和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农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形成健康和谐的农村社会风尚,促进广大农民群众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二、活动目标
  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一批组织有力、活动经常、设施齐全、特色鲜明的“种文化”活动先进乡镇、村,传承一批积淀深厚、内涵丰富、形式独特、群众喜爱的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培育一批源于民间、扎根农村、各具特色、各有专长的农村文体队伍和文化能人,使农村文体活动成为农民群众健康生活的重要内容,使农村文化阵地成为农民群众娱乐活动的主要场所,使农村文化生活成为农民群众素质提升的有效载体,努力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加快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主要任务
  1、丰富活动内容。突出“种文化”活动思想内涵,发挥文化感染人、引导人、教育人的功能,加强农民群众文化素质、文明修养与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逐步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基地、传统节日标志地和文化生态保护区,扶持桐庐剪纸、临安根雕、建德农民画、萧山花边、淳安竹马、临安水龙、余杭滚灯等民间艺术项目,支持开展各类花灯、龙舟、舞狮、舞龙等民俗表演活动。进一步挖掘区域文化的历史底蕴,梳理传统民间文化的发展脉络,加强对优秀民俗文化传人的培养,构建民间艺术资源保护体系,对濒临消失的传统民族民间艺术进行抢救性保护,对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进行合理开发,不断丰富“种文化”活动的内容。
  2、精心设计载体。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因时而异、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种文化”活动,展示“种文化”活动的丰硕成果,不断丰富农村文化活动载体。办好“风雅颂”民间艺术展示活动,展现优秀民间艺术的魅力,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组织好桐庐“剪纸节”、临安“吴越风”民间艺术展示、淳安“秀水节”等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活动,促进民间艺术的挖掘、保护和利用。组织“三江歌手大赛”、“欢乐农家大行动”、“大众艺术健身”等群众文化活动,结合实施农村文明素质工程、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科普惠农工程、体育健身计划以及文明礼仪教育和农村乡风评议等载体,广泛开展深受农民群众欢迎、方便农民群众参与、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村基层文体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重阳、中秋、国庆等传统、重大节日和各地农村的文化节、集市、庙会等特色节庆日,广泛开展花灯、龙舟、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活动,开展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科普宣传等特色文化活动,开展古镇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旅游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农村文化活动载体,活跃农民群众文化生活。
  3、突出农民主体。充分发挥农村文体工作者、业余文体队伍、民间文体爱好者在农村“种文化”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启发农民群众的文化自觉,激发农民群众在“种文化”活动中的主人翁意识和创新精神。认真办好各类文体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文化管理员和业余文体骨干的整体素质,培养能编会演、善于组织、热心传授、群众喜爱的乡土艺术家、文化能人和农村文化经纪人。抓好农村文化继续教育,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馆(站)和基层体育、科普组织的服务指导作用,积极探索农村文化讲师团、农村文化指导员等文化下乡的新形式,组织农民群众参加各类文化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艺术鉴别能力和活动参与能力。支持农民组建文体俱乐部、读书社、书画社、运动队等农村业余文体社团、队伍,进行分类指导,经常开展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
  4、加强创作传播。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图书服务“一证通”等惠民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文化产品的传播服务,提供一批内容健康、样式丰富、传播便捷的文化产品,为农民自办文化提供内容支撑。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坚持“万场文化下基层”活动重心向农村倾斜,给予经费支持和扶持。开展“文化扶贫”工作,更加关注欠发达地区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为他们组织参与各项文化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加大送戏、送书、送电影等帮扶力度。大力扶持反映我市农村现实题材的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大力扶持农民自办文化和自主开展文体活动,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开展各种文艺创作活动,使农民自编自演、自娱自乐、自主参与的文体活动,真正成为农民群众求知、求美、求乐、求健康的重要途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种文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大力支持、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种文化”活动的良好格局。建立全市农村“种文化”活动部门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农办、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团市委、市妇联、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等单位共同参与,协调指导全市开展“种文化”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建相应活动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发挥乡镇、村基层组织作用,扎实推进“种文化”活动。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注重激发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参与文化建设、享受文化生活的热情和愿望,广泛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参与到“种文化”活动中来,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种文化”活动的真正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进一步发挥各级新闻单位的舆论引导作用,全市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农民群众“种文化”活动,宣传农民群众“种文化”活动的生动实践、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果,反映农民群众的文化愿望,激发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种文化”活动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种文化”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3、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要把“种文化”活动与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开展新农村建设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各地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举措结合起来,与各单位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工作载体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注重“种文化”活动的思想内涵,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种文化”活动正确的发展方向,疏导结合,教管并重,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实现管理的经常化和制度化,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4、创新思路,健全机制。要以创新的思路为农村“种文化”活动提供体制、机制保障,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农村文化事业投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基本思路,开展“文企联姻”、“公益文化项目推介”等活动,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积极吸纳社会资本举办公益性文化事业,有效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种文化”活动要有政策倾斜,为“种文化”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进行表彰和奖励,不断把“种文化”活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