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 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通知(市委发〔2002〕53号)
时间: 2003- 02- 25 09: 4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最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省委常委会相继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它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出问题。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浙委办传〔2002〕129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解决好我市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好《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市委〔2002〕28号)精神,千方百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当前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调查摸底,对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发放《就业援助证》,并切实抓好就业培训工作。二是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发布就业信息,积极引导各就业中介机构的就业服务向就业困难群体倾斜,千方百计提供就业机会。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非正规组织就业和促进就业弱势人员再就业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2〕12号)要求加大腾岗力度。市和区各级机关、社会团体、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的勤杂岗位,必须按不低于用人计划总数的70%吸纳当地劳动保障机关派送的持有《就业援助证》人员。凡达不到规定要求,其招用勤杂岗位人员的所有费用,财政不再安排,人事部门要会同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加强考核。三是要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一方面要通过培育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来扩大就业 渠道;另一方面要继续通过购买岗位、征集“创业金点子”等方式,积极开发适合“4050”人员就业或创业的经营服务项目,以满足各类下岗人员的就业要求。
  二、健全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杭州市区困难群众实施援助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2〕16号)。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做好那些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困难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的工作,尽快制定出台《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细则》,规范程序,明确责任;要严格按照以需定支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安排落实好低保资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市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办〔2002〕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把出台的对市区居民低保对象和特困家庭实施的日常生活、文化生活、就学、医疗、住房等5个方面的17项援助政策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三、重视解决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加大支持扶助灾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力度。要积极协助有关区、县(市)向省争取落实冬令救济款,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过好节。市里决定一次性安排100万元专项补助款,有关县(市)也要落实相应配套资,用于我市重灾区的冬令救济,重点保证灾民口粮、衣被和治病,使他们安全过冬。   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优抚政策,认真做好各项优抚工作。要对老红军、“三老”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五保户”以及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因工伤亡人员家庭的生活困难情况和相关优待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和梳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和具体操作规程,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继续认真落实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五、继续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要继续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捐款献爱心活动。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募集帮扶资金,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结对解困帮扶工作。要在“万名机关干部与千户困难群众结对帮困”的基础上,开展好“市四套班子和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与困难户结对子”活动,并进一步扩大结对帮困的层面和范围。要切实做好“春风行动”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适当提高“春风行动”一次性救助资金标准。2003年一次性救助资金标准是:特困家庭2800元、困难家庭2000元、低保家庭2000元。有关部门要摸清需要救助对象的底数,做到不遗漏、不重复。下拨的救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在春节前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个救助对象。
  六、积极实施新一轮“49100”帮扶工程,继续做好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新一轮帮扶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在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500元以下或经济社会发展制约因素较多的乡镇中选择49个乡镇,以及2001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或发展难度较大的100个行政村。市里重点帮扶38个乡镇,以及这些乡镇中的100个村;其余的11个乡镇主要由当地县(市)负责,参照市里挂钩结对的做法,相应做好帮扶工作。新一轮挂钩结对帮扶从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通过帮扶,力争实现欠发达乡镇、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被帮扶乡镇、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年力争增加1000元以上,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值2年力争增加500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力争有新的增长,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改善,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后每年从市直挂钩结对部门中选派15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被帮扶乡镇挂职,主要负责帮扶工作的上下沟通和帮扶项目的落实。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帮扶欠发达乡镇、村发展效益农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
  七、加大欠薪清偿的执法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劳动者过上一个祥和的节日,避免因拖欠工资而造成矛盾激化,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抓好欠薪清偿工作。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 执法大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对恶意拖欠、克扣外来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要建立正常的投诉渠道和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保持元旦、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八、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庭。各级党委、政府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一次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不仅要走访所有的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和困难家庭,而且要重点走访所有老红军家庭、 “三老”人员家庭以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转业 复员退伍军人中的困难人员、下岗失业职工、亏损 企业职工、退休职工中的特困人员、“五保户”、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因工伤亡的遗属等家庭。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02年12月19日